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根據生態環境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的通知》(環綜合〔2022〕42號)和《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22〕8號)等文件要求,協同推進減污降碳,實現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科學把握污染防治和氣候治理的整體性,以結構調整、布局優化為關鍵,以政策協同、管理協同為手段,突出重點領域,全面提高環境治理綜合效能,實現環境效益、氣候效益、經濟效益多贏,全面開啟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新征程。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減污降碳協同推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綠色低碳發展取得明顯成效,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碳減排與環境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積極成效,減污降碳協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體、土壤、固體廢物等領域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
二、加強源頭防控協同增效
(三)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等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政策,按程序更新、調整分區管控要求。抓好“三線一單”協同推動減污降碳試點,逐步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統籌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我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體系。增強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對能源和產業布局的引導作用,研究建立以環境質量改善和碳達峰目標為導向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加快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強度“雙控”轉變。探索建立差異化減污降碳政策措施。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以下簡稱“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項目準入關口,對不符合要求的“兩高一低”項目堅決不予準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審批要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環評審批、取水許可審批、節能審查以及污染物區域替代削減等要求,采取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提升高耗能項目能耗準入標準,能耗、物耗、水耗要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規劃布局的項目。嚴格執行國家產能置換規定,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支持推動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鼓勵水泥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支持通過市場化方式兼并重組逐步退出能效不達標等低效熟料生產線,不再新增獨立的水泥粉磨產能。加快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領軍和“鏈主”企業,推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集聚發展,努力做大、做優、做強環保產業,打造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招商投資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統籌能源安全和綠色低碳發展,推動能源供給體系清潔化、低碳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轉型。加快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在保護好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水電和涉水低碳清潔能源項目,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支持燃煤機組在符合國家和我市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實施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鼓勵自備電廠轉為公用電廠。推動全市煤炭消費比重持續下降。持續推動涪陵區、南川區、綦江區、梁平區頁巖氣全產業鏈集群式發展,加強甲烷排放管控。以成都—內江—重慶發展軸為重點,共同打造“成渝氫走廊”。加快推進“川渝電力一體化”“疆電入渝”等工程實施,力爭更多清潔電力入渝。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委、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構建綠色低碳消費體系,鼓勵發展消費新模式和新業態,建好用活集碳履約、碳中和、碳普惠為一體的“碳惠通”平臺,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在中心城區和涪陵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璧山區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推動建立“電—碳”“車—碳”碳普惠機制,倡導城鄉居民低碳生活風尚。推廣綠色包裝,到2025年包裝減量和綠色循環的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快遞包裝基本實現綠色轉型。加快推行城鄉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制度,減少廢棄物處理溫室氣體排放。推動中心城區出行以公共交通為主,發展智慧交通,持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大力推廣新能源車,推動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等公共領域用車純電動化轉型。積極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創建。(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關事務局、市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重點領域協同增效
(七)推動工業領域高效低碳升級。大力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在化工、造紙、建材、鋼鐵、有色金屬等高耗能行業全面推進綠色制造,運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升級,推行綠色產業鏈、綠色供應鏈、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持續提升工業能效,重點抓好電力、化工、造紙、建材、鋼鐵、有色金屬等行業節能改造,推動鍋爐、電機等高耗能設備提效升級,提升非化石能源使用水平。深入推動清潔生產審核和改造。在重點行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示范,提升減污降碳協同度。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4.5%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5%以上,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降低1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交通運輸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加快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統籌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運和空運等多種交通方式融合發展。提升多式聯運發展水平,加快發展大宗貨物“公轉鐵”“公轉水”。有序推廣LNG動力船舶應用,建設LNG加注等基礎設施。加速交通運輸裝備低碳升級,推動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交通、出租、公務、環衛、郵政、城市物流配送車輛,鐵路貨場、機場車輛及3噸以下叉車、園林機械采用新能源。對貨運車輛(含運渣車)按排放標準、時段、路線精細化管控,加快淘汰老舊車輛。強化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機動船舶等移動源污染治理。強化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充換電設施和港口碼頭岸基供電設施建設,提高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加快推動智能導航系統在營運車船上的應用,到2025年基本實現運輸全程可監測、可追溯。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換電站建設。提高鐵路、港口電氣化水平,推動氫能等清潔燃料在交通領域應用。到2025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3萬臺以上,港口新改建岸電泊位超過250個。(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政府口岸物流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基于自然解決方案推進城市更新,順應山水之勢,遵循自然地理格局,優化城鎮布局。推進產城融合,推動城市向綜合化、集約化、低碳化轉型,提高建成區基礎設施使用效率。合理控制城鎮建筑總規模,加強建筑拆建管理,提高綠色建筑比例,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規模化發展,推動廣陽灣智創生態城打造近零碳示范區,推動綠色建筑從單體逐步擴展到社區、街區、城區、城市等區域單元。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使用綠色建材。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綠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應用比例達到70%。鼓勵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農房抗震改造等過程中推動建筑綠色化改造。鼓勵小規模、漸進式更新和微改造,推進建筑廢棄物再生利用。降低市政照明系統能耗,應用推廣能源托管模式。穩妥推進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開展光儲直柔一體化試點,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新增500萬平方米。提高農村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水平,加快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節能環保灶具,加快生物質、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加強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農業領域減排固碳。推動柑橘、榨菜、生態畜牧、茶葉、中藥材、特色經濟林等現代山地特色農業集群發展,降低單位產品碳排放水平。推廣科學養殖技術,控制農業活動甲烷排放。提升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減少畜禽糞污溫室氣體排放。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0%以上。推行農業綠色生產方式,協同推進畜牧業、漁業節能減排與污染治理。推廣優良品種和綠色高效栽培技術,推進化肥減量增效,提高化肥利用率。“十四五”期間,全市化肥使用總量下降1%。推動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建設,強化秸稈焚燒管控,力爭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適度發展稻漁綜合種養、漁光一體、魚菜共生等多層次綜合水產養殖模式,推進漁船漁機節能減排。加快老舊農機報廢更新,推廣先進適用的低碳節能農機裝備。(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進生態建設協同增效。強化適應氣候變化和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協同,推動韌性減碳、生態固碳。圍繞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在綠色基礎設施、森林和陸地生態系統保護及可持續管理、可持續農業等領域積極開展行動。實施長江重慶段“兩岸青山·千里林帶”工程,打造“一江碧水、層林疊翠、四季花漾、瓜果飄香”的美麗生態帶。實行濕地資源總量管控,加強濕地用途管制,保持濕地面積穩定。完善城市綠色生態網絡,提高城區綠色公共生態空間連接度和城市內外綠地的貫通性,形成完整的綠色生態空間。優先選擇生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少的喬木、灌木和草本植物,構建低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低污染的城市森林體系。提升城市水體自然岸線保有率。以重要水源地(水庫)匯水區、長江主要干流流域、武陵山區為重點,實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推進涪陵區、南川區、豐都縣巖溶石漠化治理。提高巖溶碳匯通量和穩定性。保護生物多樣性,持續開展生物多樣性基礎性調查觀測,搶救性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嚴控外來物種入侵。開展生態改善、環境擴容、碳匯提升等方面效果綜合評估。到2025年,全市森林蓄積量不低于2.8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提高至57%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保持在43%以上,不斷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與凈化功能。(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統籌環境治理協同增效
(十二)推動碳排放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優化治理技術路線,加大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減排力度。一體推進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與節能降碳行動,在電力、鋼鐵、建材、化工等行業探索實施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工程。優先采用源頭替代等措施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進大氣污染治理設備節能降耗,提高設備自動化、智能化運行水平。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管理,加快推動有色金屬和半導體含氟氣體排放生產線改造,逐步淘汰氫氯氟烴使用。繼續推進貨運、客運柴油車專項淘汰治理,引導老舊柴油車更新淘汰。(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進水環境治理協同控制。聚焦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保護水資源、保障水安全、彰顯水文化,加強長江、嘉陵江、烏江干流重慶段排污口精細化管理,統籌推進水環境治理與溫室氣體減排。提高工業用水效率,推進產業園區用水系統集成優化。構建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及再生水調蓄設施。探索推廣污水社區化分類處理和就地回用。有序推廣污水處理廠節能減排和污泥厭氧消化技術,協同控制甲烷等溫室氣體。推進一批條件成熟、操作性強的污水處理廠尾水發電項目建設。打造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示范污水處理廠。推動農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采用分散化、生態化方式處理和就近資源化利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推進土壤污染治理協同控制。合理規劃污染地塊土地用途,鼓勵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化工、農藥、煉焦等行業中重度污染地塊優先規劃用于拓展生態空間,降低修復能耗。鼓勵綠色低碳修復,優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技術路線,注重節能降耗。制定實施嚴格管控類耕地退耕還林還草計劃,協同增加碳匯。探索利用廢棄礦山、采煤沉陷區、已封場垃圾填埋場等因地制宜規劃建設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新能源項目。高質量推進磷石膏綜合利用和尾礦庫綜合整治。(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協同控制。強化資源回收和綜合利用,推動我市建設全國首批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重點城市。推動廢鋼、廢有色金屬、廢紙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提高“城市礦山”對資源的保障能力。鼓勵增加廢鋼使用量,支持發展短流程煉鋼。推動磷石膏、赤泥、冶煉廢渣、粉煤灰、尾礦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逐步減少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量,鼓勵擴大水泥窯協同處置規模和范圍,持續推動錳污染整治。到2025年,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率穩定在70%以上。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型廢棄物回收利用。大力推進垃圾分類,優化生活垃圾處理處置方式,提高可回收物和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穩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減少有機垃圾填埋,加強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惡臭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推動垃圾填埋場填埋氣收集和利用設施建設。推動生物質燃料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和生物天然氣。禁止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添汞產品非法生產,從源頭減少含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固體廢物產生。(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政策協同增效
(十六)深化環評與碳評管理統籌。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在電力、鋼鐵、建材、有色金屬、化工等重點行業規劃環評和產業園區規劃環評中有序開展碳排放評價。修訂完善碳排放評價技術指南。鼓勵企業開展減污降碳技術研究,制定減排工作方案、監測計劃,強化碳排放管理。支持長壽經濟技術開發區、萬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碳排放評價國家試點,在碳排放評價內容、指標、方法等方面創新,探索形成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技術方法和工作路徑。(市經濟信息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深入推進排污許可與碳排放協同管理。推動排污與排碳融合管理,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及履約情況載入排污許可證,并逐步擴大范圍。統籌排污許可和碳排放管理,銜接總量控制、環境統計和環境監測有關要求。健全企事業單位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統一采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機制。總結北碚區、長壽區、江津區污染物排放與電力消耗聯動監管試點經驗。從電力、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入手,研究破解碳排放信息融入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的機制障礙,建立數字化統一管理平臺,形成排污許可與碳排放信息統一管理模式。(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積極發揮市場交易機制作用。改革升級重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優化配額分配方式,合理劃設基準線,強化履約監管,發揮好市場在環境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統籌推進碳排放權、排污權、用水權交易,探索開展綠電、“生態地票”和造林指標交易創新。健全核證自愿減排交易機制,做好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項目儲備,推動CQCER(“碳惠通”項目自愿減排量)項目開發。(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金融監管局、市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充分利用綠色財稅金融政策工具。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做好減污降碳財政資金保障。拓寬綠色金融支持渠道,積極開發與減污降碳協同相關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減污降碳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工具,依托“長江綠融通”平臺系統推動碳減排支持工具落地落實。積極推動兩江新區氣候投融資國家試點,發揮氣候投融資試點的輻射帶動作用。引導資本向綠色低碳領域流動,鼓勵金融機構、交易機構和市場主體圍繞重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開展保理、融資租賃業務,創新碳匯融資、碳保險等碳金融產品。適時開設中遠期碳交易品種,加快培育碳金融生態。選取基礎條件較好、實施意愿較強的地方開展氣候投融資市級試點。建設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健全評價標準、統計體系,優選項目入庫。協同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探索建立“碳賬戶”,盤活碳資產,關聯碳排放權交易、核證自愿減排交易、“長江綠融通”等系統數據,加快形成以“碳賬戶”為核心的碳金融生態。研究碳邊境調節稅應對措施,探索開展碳足跡評價、碳標簽認證,服務外貿出口行業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委、市金融監管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重慶證監局、重慶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完善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信用評價機制。嚴格執行《重慶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協同提高碳排放權交易配額履約完成率。完善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信用評價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綠色金融改革等工作的聯動機制,加強公共信用綜合評價與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的銜接。(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人行重慶營管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重慶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創新管理協同增效
(二十一)完善減污降碳法規標準。加快完善《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配套政策。在更新或修訂我市現有的環境保護法規和政策過程中,推動增加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減排內容。完善我市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推動出臺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強化溫室氣體管控。加強綠色產品標準、主要工業產品能效等標準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產業和能源發展等政策的銜接配套,健全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效果評估和修訂更新等機制。研究制定我市減污降碳協同控制監測標準和產業園區減污降碳績效評價技術規范,出臺重點行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技術方案編制指南。(市經濟信息委、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創新協同管理制度。加強碳排放達峰與環境質量改善在戰略規劃、政策法規和標準方面的協同,編制統一源分類體系和特征的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探索開展碳排放和污染物協同減排。統籌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和碳排放管理。建立減污降碳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開展重點行業、產業園區、重點企業減污降碳協同評價。推動依法開展環境信息披露。(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加強協同技術研發應用。研究制定地方重點行業減污降碳協同治理技術指導目錄,形成協同減排技術目錄清單。實施綠色低碳創新行動,支持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及人工合成食品、二氧化碳驅油驅氣等前沿交叉技術研發。圍繞電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業節能降碳應用需求,支持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綠色低碳共性技術研發。充分利用大數據、物聯網等先進技術,打造一批重點行業減污降碳典型集成示范應用工程。培育和建設一批綠色技術創新中心和綠色工程研究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統籌開展試點示范工作。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生態文明示范建設、低碳試點、氣候投融資試點、碳評試點等相關工作深度融合,探索開展不同類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試點示范。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無廢城市”協同降碳試點,樹立區域減污降碳協同創新標桿。在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中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打造城市綠色低碳發展轉型樣板。支持重點企業開展源頭—過程—末端全流程提質增效專項行動,爭創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領跑者”。(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提升減污降碳基礎能力。積極參與構建國家溫室氣體觀測網,開展溫室氣體濃度觀測和碳源碳匯評估,提升減污降碳協同監測能力。在火電、建材、化工、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開展二氧化碳排放監測試點,在天然氣、頁巖氣開采等行業開展甲烷排放監測試點。強化碳排放核算與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的協同聯動,探索建立固定污染源與溫室氣體排放同步核查制度,推行一體化監管執法。建設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數據云系統,接入和整合市、區縣兩級數據,打造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智慧決策支持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統計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各區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切實發揮主觀能動性,以全局和系統觀念深入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有機融合,抓好貫徹落實。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系統推進相關工作,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切實將各項重點任務舉措抓緊、抓實、抓細。(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強宣貫交流。組織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業務培訓,提升人員能力水平。利用環境日、低碳日、節能宣傳周等活動開展宣傳教育,廣泛動員公眾參與減污降碳活動。梳理總結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樹立先進典型,做好宣傳推廣,引導全社會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加強減污降碳政策、標準、技術等層面的國際交流,聚焦綠色金融、氣候投融資、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城市、綠色低碳技術等領域,推動開展務實合作。(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加強評估考核督察。建立動態評估機制,及時歸納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經驗。統籌考慮減污降碳工作要求,完善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環境質量指標分解落實技術方法,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工作推進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推動將碳達峰碳中和及碳減排相關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等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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